米昂电子 南京将“防治臭氧”写入大气污染防护

  更新时间:2014-04-25

今年4月后,南京空气质量(AQI)日报中的“首要污染物”开始以臭氧为主,它的“原材料”,是挥发性有机物(VOC),主要来源于机动车尾气。记者了解到,正在修订的《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将新增加针对防治VOC的内容。

  南京环保局监测站一位长期研究臭氧的专家表示:夏季即将来临,大气污染物的扩散条件变好,是一年四季中PM2.5浓度zui低的一个季节。不过,臭氧浓度却迎来zui高。也就是说,4月-10月(尤其是8月、9月),臭氧超过PM2.5,成为南京空气质量的首要污染物。

  VOC就是臭氧的“原材料”,其中包含的众多挥发性有机物,产生化学反应,形成臭氧。目前,专家选择了107种化学物质作为空气中VOC(挥发性有机物,即臭氧的前体物)的“捕捉目标”。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课题组选择了江北、新港工业区、仙林大学城、中山陵、中山路、鼓楼、奥体、高淳作为监测的采样区。从监测结果来看:冬天VOC的浓度低而夏天的浓度高。通过监测课题组发现,汽车尾气是南京主城区VOCzui大污染源。在南京的交通要道中山路,VOC的浓度甚至比工业区还要高。

  课题组摸清楚了南京大气中这些有害的VOC来源:汽车 占37%,工业占29%,燃料使用和溶剂使用占18%,油气挥发占16%。控制好这些污染源,也就减轻臭氧污染。

  据参与《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修订稿编写的专家介绍,新修订稿中将加上对相关行业进行污染治理的内容,比如加大黄标车淘汰力度,限制工业排放,加油站、油罐车强制油气回收并逐步实现在线监控等。南京市将从5月份起开展加油站、油罐车油气回收装置检查,不能正常使用的单位要立即整改,有条件安装油气回收装置在线监控设施的,要安装在线监控。青奥会前,南京将加大对油漆生产、喷漆车间等相关行业的督查,污染超标的单位整改不到位的一律停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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