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
(2)、未达到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监察机构规定的功能指标。
(3)、在使用或保管储存期遭到损坏,经检验未达到原规定的有效防护功能最低指标。
凡是从事多种作业或在多种劳动环境中作业的人员,应按其主要作业的工种和劳动环境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如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在从事其他工种作业时或在其他劳动环境中确实不能适用的,应另配或借用所需的其它劳动防护用品。主要有以下几方面要求:
1、为一部分工种的作业人员配备防尘口罩,纱布口罩不得作防尘口罩使用。
2、防毒护具的发放应根据作业人员可能接触毒物的种类,准确地选择相应的滤毒罐(盒),每次使用前应仔细检查是否有效,并按国家标准规定,定时更换滤毒罐(盒)。
3、将帆布、纱、绒、皮、橡胶、塑料、乳胶等材质制成的手套统称为“劳防手套”,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作业中防割、磨、烧、烫、冻、电击、静电、腐蚀、浸水等伤害的实际需要,配备不同防护性能和材质的手套。
4、“护听器”是耳塞、耳罩和防噪声头盔的统称,用人单位可根据作业场所噪声的强度和频率,为作业人员配备。
5、绝缘手套和绝缘鞋除按期更换外,还应做到每次使用前作绝缘性能的检查和每半年做一次绝缘性能复测。
6、对眼部可能受铁屑等杂物飞溅伤害的工种,使用普通玻璃片受冲击后易碎,会引起佩戴者眼睛间接受伤,必须佩戴防冲击眼镜。
7、生产管理、调度、保卫、安全检查以及实习、外来参观者等有关人员,应根据其经常进人的生产区域,配备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
8、在生产设备受损或失效时,有毒有害气体可能泄漏的作业场所,除对作业人员配备常规劳动防护用品外,还应在现场醒目处放置必需的防毒护具,以备逃生、抢救时应‘急便用。用人单位还应有专人和专门措施,保护其处于良好待用状态。
9、建筑、桥梁、船舶、工业安装等高处作业场所必须按规定架设安全网,作业人员根据不同的作业条件合理选用和佩带相应种类的安全带。
10、考虑到一个工种在不同企业中可能会有不同的作业环境、不同的实际工作时间和不同的劳动强度,以及各省市气候环境、经济条件的差异,各工种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种类是最低配备标准,对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期限未作具体规定,由省级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在制订本省的配备标准时,根据实际情况增发必需的劳动防护用品,并规定使用期限。
(1)安全帽类。是用于保护头部,防撞击、挤压伤害的护具。主要有塑料、橡胶、玻璃、胶纸、防寒和竹藤安全帽。
(2)呼吸护具类。是预防尘肺和职业病的重要护品。按用途分为防尘、防毒、供养三类,按作用原理分为过滤式、隔绝式两类。
(3)眼防护具。用以保护作业人员的眼睛、面部,防止外来伤害。分为焊接用眼防护具、炉窑用眼护具、防冲击眼护具、微波防护具、激光防护镜以及防X射线、防化学、防尘等眼护具。
(4)听力护具。长期在90dB(A)以上或短时在115dB(A)以上环境中工作时应使用听力护具。昕力护具有耳塞、耳罩和帽盔三类。
(5)防护鞋。用于保护足部免受伤害。目前主要产品有防砸、绝缘、防静电、耐酸碱、耐油、防滑鞋等。
(6)防护手套。用于手部保护,主要有耐酸碱手套、电工绝缘于套、电焊手套、防X射线手套、石棉手套等。
(7)防护服。用于保护职工免受劳动环境中的物理、化学因素的伤害。防护服分为特殊防护服和一般作业服两类。
(8)防坠落具。用于防止坠落事故发生。主要有安全带、安全绳和安全网。
(9)护肤用品。用于外露皮肤的保护。分为护肤膏和洗涤剂。
个人防护用品在预防职业病危害的综合措施中,属于第一级预防部分。当劳动条件尚不能从防护设备上改善时,还是主要防护手段。
专家指出,个人防护用品能消除或减轻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同时劳动者有义务佩戴防护用品。
专家指出,许多有害气体是无色、无嗅、无味,不具有任何警示性,感觉不到。即使有味,感觉器官对外界的感知存在着局限性和个体差异。因此,过分相信感觉,可能会导致职业中毒。
普通纱布口罩不能作为防尘口罩。我们现在用的纱布口罩虽便宜,夏天吸汗,冬天保暖,但这样的口罩(即使16层厚)不能防护容易导致尘肺的呼吸性粉尘的危害,防尘需要专门的防尘口罩。
医用口罩可以防止疾病通过飞沫传播,但是不能过滤有毒气体。针对不同的毒物,需使用不同过滤效果的防毒口罩。一般的可挥发性有机气体可以用活性炭防毒口罩。
防尘口罩的滤料是不能水洗的。防尘口罩所使用的高效滤料通常为无纺布材料,有些还依靠纤维上带有的静电电荷过滤呼吸性粉尘。水洗后滤料的微观结构会受损,出现肉眼看不见的裂缝、孔洞,静电电荷也会大量损失,过滤性能严重下降。
防护用品属于一种被动的防护措施,在任何情况下都应当首先采取先进生产工艺,做好工程防护设施,从而主动预防职业病;在防护设施不能够完全消除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情况下,才考虑为劳动者配备合适的个人防护用品。值得注意的是,个人防护用品不是万能的,任何个人防护用品都有其适用性,存在局限性,需考虑使用的环境和防护用品的适用范围。
公司名称:济南米昂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手机:155-6269-8778
销售热线:15665715377
公司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华阳路26号留学人员创业园3号楼
Copyright © 2018-2022 济南米昂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网站备案号:鲁ICP备17027816号-1
销售热线:15665715377 手机: 155-6269-8778
公司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华阳路26号留学人员创业园。 邮编:215000
公司主要产品有∶气体检漏仪、便携式气体检测仪、固定式(在线式)气体报警器、可燃气体报警器、天然气检测仪、液化气检测仪、氢气检测仪、有毒气体检测仪、一氧化碳检测仪、氨气检测仪、氯气检测仪、气体检测仪、氨气可燃气体报警器、甲苯检测仪、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仪、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可燃气体探测器、煤气报警器、煤气可燃气体报警器、t40单一气体检测仪、有毒气体报警器
本站声明:网站部分图片及内容来源于网络,本站只提供存储,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QQ: 1305213033 ,我们将第一时间删除!